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和会长的权利、待遇与义务
(—)会员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协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协会的活动;
3、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享有向协会反映意见的权利;
5、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有要求协会为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予帮助的权利;
7、申请退会权。
二、会员享有下列待遇:
1.享受协会为本行业争取的优惠政策;
2、优先获得在协会制订的行业自律机制中企业正当权益的保护;
3、优先享有协会提供的最新政策文件、加工订单、市场行情、新技术、新项目等信息资源;
4、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外专业性展览洽谈、商务考察、技术交流和企业产品演示推广活动;
5、优先享受向协会 索取行业资料、进行技术咨询和出具必要的证明、委托协会办理相关事项;
三、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4、向协会反应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5、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6、按时交纳会费(第一年会费人民币2500元,续费2000元)
(二)理事
理事由会员中产生,由本行业中具有规模和特色的企业领导担任,在行业内具有高于会员、低于常务理事的身份和地位,在协会内可获得比会员更优越的服务。
一、 理事在享有会员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会员大会(年会)、理事会会议;
2、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二、理事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理事会决议;
2、每年按时交纳会费(第一年会费人民币8000元,续费5000元)
(三)常务理事
常务理事由理事中产生,由本行业中规模和影响的企业领导担任,在行业内具有高于理事、低于副会长的身份地位,在协会内可获得比理事更优越的服务。
一、 常务理事在享有理事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下列权利:
1、协助会长、副会长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2、出席会员大会(年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检查上述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3.参与协会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
二、常务理事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2、每年按时交纳会费(第一年会费人民币10000元,续费8000元);
(四)副会长
副会长由会员、理事、常务理事中产生,由本行业中具有相当实力和代表性的企业领导担任,在行业内具有高于常务理事、低于会长的身份和地位,在协会内可获得比常务理事更优越的服务。
一、副会长在享有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下列权利:
1、协助会长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2、代表本行业与政府领导、有关机构以及国内外同行进行沟通与交流;
3、以协会领导身份,出席各项重大活动,并参与接待和座谈;
4、享有协会较高荣誉,成为行业的龙头和表率之一。
二、副会长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2、 每年按时交纳会费(第一年会费人民币30000元,续费16000元);
(五)会长
会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本行业中具有最高威望的实力的大型企业领导担任,在行业内具有最高领导的身份和地位,在协会内可获得最全面最优质的服务。
一、会长在享有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2、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3、作为行业代言人,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共同愿望。
三、会长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2、每年按时交纳会费200000元;
3、为协会提供捐赠与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