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14家机构的节能改造工程,是由深圳市政府出资,由深圳市贸工局委托深圳市节能协会制定节能改造方案、施工设计、起草标书和工程监理、验收。这一由政府牵头、节能协会组织,采用捆绑式的节能改造招标(一家总承包,单项目分包)的方式,使用户的综合节能效果得到了充分的保证。
此次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550万元,针对3家医院、6所学校、4栋政府机关办公楼及路灯处管理的19处路灯进行节能改善。本着科学用电的原则,采用了T5荧光灯、中央空调变频控制技术、中央空调冷凝器在线自动清洗技术、中央空调余热回收技术、路灯自动稳压控制技术。原设计2年收回投资成本,项目采用资金由乙方垫资,用节能效益偿还投资的EMC模式。这样大规模的政府机构综合节能改造在深圳是第一次,也在全国带了一个好头.
根据一年多的实际运行,所以的节能项目每年可节约能源费用382万,仅1.4年就收回全部投资.每年减排CO2 5262吨、SO2 35.6吨,NOX 16.8吨,证实了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的节能项目潜力大、投入低,能带来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深圳市第二医院为例,项目总投资76万元,原设计一年可节约66万元,其从06年05月至06年底8个月就较前年节省电费100万元,使医院尝到了节能的甜头。
在今后的节能改造工作中,将由政府推动节能转变为市场推动节能。此项工程的结果表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只要政策落实到位,用节能的利益驱动节能工作的市场化是切实可行的,并且验证了项目采用资金由乙方垫资,用节能效益偿还投资EMC模式的可行性。
二00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