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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应发挥法律和市场机制作用           ★★★
节能减排应发挥法律和市场机制作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工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3    

 你是一个记者,自然也是节能减排大军中的一员,不但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更要切身实践,加入全民节能行动中来,从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做起。”33日下午,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列席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开幕式后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强调,中国政府已经把加强环保、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开幕式上,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提出了2007年全国政协工作的六项工作重点。其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是重要一项。
  
  在34日上午进行的政协委员小组讨论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实现经济在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应把加强节能减排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发挥法律和市场机制作用李肇星对本报记者说,十一五
  
  规划明确强调,经济增长不光是速度的增长,更把节能指标作为一个硬性指标,给企业提出了大幅度减排的任务。可见,中国政府已经把环保工作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同时,节约能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需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
  
  众所周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未来五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少10%的目标,这是我国首次将节能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而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显示,2006年我国万元GDP能耗自2003年以来出现首次下降,但未能实现年初4%的预定目标。
  
  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政协副主席李宇鸿在34日的小组讨论会上表示:去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完成得非常好,但是,作为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两个刚性约束指标恰恰没有完成,而这两项指标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
  
  由此,李宇鸿建言:政协应就加强环境保护开展专题调研,即着重从节能、减排两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发挥政协的智能库作用。
  
  他提出,2007年政协工作可以围绕两个指标为什么没有完成,还有什么问题,提出新的年度减排目标等问题开展调研,以加强政协在国家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理事长赵希正在经济、农业联组会上提出,在我国推行节能减排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行政性措施过强,法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很不够。我建议抓紧建立节能减排的科学、长效机制。赵希正说,应该加强法制建设,以法律和市场机制来保证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
  
  赵希正还提出几点意见:节能减排决不是权宜之计,一定要以法律为准绳,实行法制化管理;节能减排目标的制定和分解应注重科学性;下大决心,彻底改变我国长期执行的低电价政策;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企业有责任为实现节能减排尽力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原副校长叶建农表示,我国当前依然以消耗能源资源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是难以为继的,应加强环保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事实上,近一段时间内,有关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能否实现的问题,一直是人们比较关注也比较担心的焦点话题。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认为,2006年减排任务虽未完成,但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与2005年相比,去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幅分别回落了11.3%和4.4%。可见,只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节能减排的目标是能实现的。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同样表示,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国未能实现4%的能耗降低指标有很多原因,包括先进节能技术的采用需要一个过程等。因此,不能简单地从一年的完成情况来衡量整个规划的实现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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