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大中型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照明系统节电技术和新能源利用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房管局、公用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大中型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照明系统的节约用电,推广中央空调和照明节电控制技术、新能源利用技术,省建设厅和省经贸委于今年3月联合向社会征集大中型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照明系统节电技术和新能源利用技术项目99个,经专家评审和向用户调查,现对基本具备推广条件的29个项目予以公布。请各级建设、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推广,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各技术依托单位要做好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工作,为项目推广创造良好条件。 附件:大中型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照明系统节电技术和新能源利用技术推广项目。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